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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街之上,两人一马渐行渐远,围观的众人也随之散去。

齐敬之收回目光,转身朝站在一旁的孟夫子郑重行礼,恭恭敬敬地说道:“多谢夫子解围!”

孟夫子四十来岁的年纪,脸颊略显清瘦,双目灿灿有神,颌下生了三缕长髯,头戴方巾软帽,一袭磊落青衫。

他本有秀才功名在身,却无心仕途,只以教书育人为乐。许多年下来,为县中许多大户家的子弟开过蒙,学生中还出过几个秀才、举人,说话的分量也就越来越重,在这座小县城里俨然算得上一号人物。

最为难得的是,这位孟夫子推崇有教无类,对求学的贫家子弟非但不歧视,反而颇多照拂,在百姓当中的名声亦是极佳。

齐老汉就曾厚着脸皮,提了两只野兔找上门去,给自家孙儿求了一个大名。

齐敬之年纪稍长,跟着阿爷进城时,便常常跑到私塾窗外胡乱听上几耳朵,竟也学会了不少字。

孟夫子怜他自幼没了父母,又见他如此聪慧上进,便任由旁听,偶尔还隔着窗户考校指点一二。

齐老汉听说之后,干脆找乡邻帮手,抬了一头野猪送上门去,权做拜师之礼。

虽说依照古礼,拜师的束修不过是几条肉干而已,可时移世易,如今给先生的酬劳早变成了银钱,直接送一头野猪的当真闻所未闻,立时成了县中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

偏偏孟夫子不以为忤,坚持只收了一条猪腿,还极郑重地以文房四宝回赠,算是认下了这个出身山中猎户的学生。

只可惜齐敬之读书习字皆有天赋,开蒙之后却不愿意继续做文章走仕途,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圣贤的道理都是极好的,可惜在如今的世道大多行不通。写文章也不算难,我却不想整日作那些个违心之语,还是在山里打猎快活些!”

这下可把孟夫子气得不轻,多次规劝教训亦是无果,不得已把齐老汉找来,谁知爷孙俩竟都是不求富贵荣华的豁达性子。

孟夫子没法子,只得任由这个顽劣学生回去做那横行山中的猎户去了。

齐敬之今天进城,本就是要向孟夫子请教疑难,此时见了面,许多往事涌上心头,脸上就显出孺慕之情来。

孟夫子眼明心亮,自然瞧出来了,神情愈发柔和。

他见少年行礼道谢,当即点了点头,温和笑道:“热闹已经看完,赶紧去送货才是正经,莫让你阿爷在家中久等。”

齐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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