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云Todd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奇幻小说网www.thanhle.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陈胜吴广有一句名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可见,英雄的确不问出处!

确实,英雄不问出处!至少,我就是一例。然后,樊哙又是一例。再者,卢绾也是一例……

自从我刘季出世以来,我就知道我的家族是最底层的农民阶层,但是我从不气馁,从不服输——自恃终有一天我将龙飞九天!

不过,我属于大器晚成的类型?除了我的出生和与生俱来的腿痣一时震惊四座外,我的童年时代及青少年时代甚至青年时代都是平平无奇的!

打小我就不爱劳作,读书也是半途而废。说句不好听的,我在家里就是个吃闲饭的!为此,我也没少挨我父亲的责备甚至是鞭打。

不过,在我家乡中阳里,我爱交朋友,做事情也很有自己一套!其间,与县丞萧何等官员也是称兄道弟;因此还免去了很多责罚。

兴许,好好活着就是我的前半生最大的成就!

风水轮流转,我还终于等到了我翻身的时候!

由于没有合适的人选,我被朝廷任命为泗水亭长。做泗水亭长啊!这大小是个官,怎么说我也算是麻雀飞上枝头了吧!

在任期间,我为秦始皇修皇陵建长城诸事运送了许多贪民百姓与犯事之人等役夫。我即感到了天下苍生的苦难,又看到了秦王室的奢华。

大秦不仅有豪华的宫殿连绵不绝,而且更有豪华的仪仗车队。秦始皇就是坐着那如宫殿般的辒辌车被众星捧月般地在浩浩荡荡的仪仗中巡游华夏的大好河山!

有一次,我有幸遇到巡游途中的秦始皇车队。我深深地被这气势震撼了,以至于我脱口而出说出了那一句:“大丈夫当如是也!”

我尤如沐浴春风。自那时起,我便以秦始皇为偶像,不知不觉地向秦始皇看齐!

而最为重要的是,我毕竟是天命所归!未来的天子非我莫属!

因为我爱民如子!平民出身的我必然给天下以太平!

因为我受众人乃至万民拥戴!此时此刻,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泗水亭长,但日后发达也许就是飞龙在天!

因为我慬小慎微,又能忍人所不能忍!未来即使有再多危难险阻,我也能化险为夷!

因为我善于用人,身边贤士仁人更是数不胜数,用之不竭!

因为我上感谢天,下感谢地!我感谢我这有用之躯必然能做非常之事!

我这一生,必将很好地诠释什么是英雄不问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修仙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我就一昏君,能有什么坏心思?

我就一昏君,能有什么坏心思?

海静凉宫
罗林穿越到架空世界,成为乾国的新君主。 此时罗林绑定昏君系统,只要败坏国运,就能够成为地球之主,与星球同生共死,掌万物生死,活亿万年! 于是,罗林开始作妖。 后宫干政?好!皇后,来,做朕的旁边帮我批奏折! 重臣请辞?准!来,给朕把流放出去的臣子给召回来,重用! 但慢慢的……事情不对劲了起来。 “乾王英明!我大乾一统六国,就在今朝!” 满朝文武大喊!
修仙 连载 0万字
风雪第一刀

风雪第一刀

青木与辰
关于风雪第一刀:风是没有颜色的,唯有在这里的风,是黑色。雪在任何地方都是白色,在这里也不例外。风雪之中,唯有一柄刀。
修仙 连载 45万字
我在大明封狼居胥,杀到朱棣胆寒

我在大明封狼居胥,杀到朱棣胆寒

三秦新月
朱格穿越至明初,成为了镇守北部边境的小藩王。 正值朱元璋去世前一年,北元骑兵南下劫掠。 亲眼大明百姓被北元骑兵屠戮的朱格愤怒无比,正当此时他觉醒了杀敌成神系统。 他要让北元异族知道,什么叫明犯大明者虽远必诛!什么叫做杀我一汉儿,屠你万人首! 斩胡首,做京观,三千破十万,踏马擒元帝 封狼居胥,平灭北元,荡尽万千异族,征服欧亚大陆 无论太阳是否能够照耀得到,所有疆土尽归大明! 当朱格在外面大杀四方的时
修仙 连载 38万字